本杰明.L.利伯曼(Benjamin L. Liebman)
发布时间:2013-01-29
本杰明.L.利伯曼,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,中国法律研究中心主任。
本杰明就读于哈佛大学,获得法学博士学位。
近期本杰明发表的文章和著作有:“回归到民粹主义的合法性?历史遗留问题和法律改革”,见《毛泽东的无形之手》(2010年);“民粹主义威胁到了中国法院了吗?”,见《中国司法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民间纠纷解决》(2009年);“评估中国的法律改革”,见《中国社科院改革开放30年国际会议会议成果》(2008年);“变化中的媒体,变化中的法院?”,见《变化中的媒体,变化中的中国》(2009年);“中国法院:有限的改革”,见《中国》(2007年)。
本杰明目前的研究项目包括:“中国国际关系方面的法律”;“中国的法律和法律制度”;“中国法律的高级研究”;“中国媒体在中国法律制度和侵权法的司法改革中的作用”。
本杰明于2008年至今担任公共利益法研究所董事会主席;2008-2010年担任美中关系公共知识分子项目全国委员会委员;2004年至今担任美中关系委员会全国委员会委员;2004年至今哥伦比亚大学东亚委员会会员;2002年至今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研究所研究员;1999-2000年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大法官David H. Souter的办事人员。
本杰明的联系方式:435 W. 116th St.,New York,NY10025;电子邮箱:bliebm@law.columbia.edu